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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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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井东路以北、5G通讯科技产业园内,项目设计产能年产4700吨4~5μm超薄型聚丙烯薄膜,1800吨2~3μm超薄型聚丙烯薄膜、3260吨PP再生粒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

(二)建设审批情况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于2022年9月13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205-340704-04-01-199978。2022年12月,委托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2月30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以“铜环铜审〔2022〕30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概算投资5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投资的0.14%;实际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2%。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全部内容。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项目变动内容如下:

(1)新增过滤器外壳清洗工艺导致废水种类增加,新增真空清洗炉冷却水,但新增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不会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同时也会导致废气增加,新增废气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均小于10%。不属于重大变动。

(2)实际生产过程中PP再造粒子取消粉碎机破碎工序,边料直接进入挤出机,同步取消破碎废气排气筒。污染物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3)项目重新布置了有机废气的收集管线,新增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同时新增一个排气筒对有机废气进行排放。此变动属于环保措施升级,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3)一般固废间面积增加10m2,属于环保措施升级;增加一般固废废滤芯,项目现在使用可更换滤芯的过滤器,会产生废滤芯,新增的废滤芯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直接冷却废水,以及新增的真空清洗炉冷却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渗透膜清洗废水、直接冷却废水、真空清洗炉冷却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来源为:天然气燃烧废气、薄膜生产废气、造粒生产废气;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导热油炉配置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薄膜生产废气:4~5μm超薄型聚丙烯薄膜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和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3μm超薄型聚丙烯薄膜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和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造粒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挤出机、拉伸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均在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行降噪。

4、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过滤筛、废滤芯、无法回造废料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导热油、废磷酸产生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园区的废水总排口水质检测结果均满足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满足《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NOx(不高于50mg/m3)的排放要求;有机废气排口(DA002-DA004)出口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一间,建筑面积为50m2,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设置1间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为70m2,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铜环铜审〔2022〕30号文件中总量排放要求。

五、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2026年3月9日,进行最后一次排污许可调整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705MA8P073L49001Q,有效期至2028年11月7日)。企业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管理。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备案,备案号:340705-2024-003-L。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通过采取环评及其批复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各项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七、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环境监测及相关资料等分析,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达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八、后续要求

1、各类固体废物及时处置,及时更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设备台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九、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龙辰电子超薄电容薄膜生产线项目验收(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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