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召开了“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人员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
建设内容:对现有2#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原有2#厂房细骨料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新增一条年产20万吨干法制砂生产线,对1#车间粗骨料进行精加工。改建后,总厂生产规模仍为年处置利用建筑垃圾和废砂石12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3月27日获得铜陵市义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编码为2503-340721-07-02-715472;
2025年4月,委托安徽文川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9月29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以“铜环(义)审〔2025〕44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5年12月8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70058720217XB001X。
2025年10月开始进行施工建设;
2025年12月,开始生产调试;
2026年6月建设单位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7%。实际总投资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9.5%。
(四)验收范围
对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车间现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措施、固废处理措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无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和附近农田灌溉。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产生在装卸料、喂料、箱破、筛分、堆存、皮带运输及落料、车辆运输等生产工序中,项目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
①卸料粉尘、喂料粉尘
厂房内卸料、喂料环节在厂房内原料区和喂料口进行,原料区及喂料口处安装喷淋设施进行喷淋抑尘,粉尘经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箱破粉尘、筛分粉尘
在箱式破碎机出料口和运输带连接处设置封闭收尘管进行密封,防止粉尘外溢,同时在喂料口与三层振动筛处设置固定集气罩对箱破粉尘、筛分粉尘进行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堆存粉尘
厂房内密闭,设置喷淋设施进行喷淋抑尘,成品库顶部设有顶棚,四面设有围挡和喷淋设施,粉尘经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皮带输送及落料粉尘
本项目运输皮带位于厂房内,运输带封闭,厂房密闭并设有喷淋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
⑤车辆运输扬尘
厂区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平台,采用篷布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在进行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供搅拌站使用。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设置了1个废气排放口,已在排气筒上设置规范的检测孔,在废气排污口处设置规范化标识牌。
(2)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公开排污信息。2025年12月8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70058720217XB001X。
四、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晟创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17日连续两天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根据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可知:
(一)废气固定源
验收监测期间,破碎筛分废气排放口(DA002)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2日内,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2日内,东、南、西厂界3个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监测点位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调查结论
本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利用和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144t/a,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按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设备台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各类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及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名单附后。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